深圳企业核名需要注意的问题
深圳企业核名是一个关键的步骤,它涉及到公司的合法性和独特性,以及后续注册流程的成功率。
确保名称合法性
核名的首要目的是确保公司名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避免使用禁止或限制性的词语。这包括避免使用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词汇,避免使用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误解的词汇,不得使用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等。
避免名称重复
为了避免与已有公司名称重复或相似,导致侵权和混淆,公司在核名时需要确保所选名称不与已注册的公司名称重复。
提高注册成功率
通过核名可以预先了解名称是否可用,从而提高后续注册流程的成功率。公司名称应当简短易记,有利于提高品牌知名度和传播。
注意行政区划的使用
在公司名称中,行政区划是本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组织形式之前。
字号的选择
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汉字组成,并且不得使用县以上行政区划地名作为字号,但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字号应尽可能具有独特性,以便于区分同行业其他企业。
行业表述的选择
企业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是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或者企业经营特点的用语。行业用语应与企业经营范围一致,避免明示或暗示有超越经营范围的业务。
组织形式的选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规定,企业名称的组织形式一般为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制企业可以申请用“厂”、“店”、“部”、“中心”等作为企业名称的组织形式。
避免敏感词汇和不当用语
在选择公司名称时,应避免使用敏感词汇和不当用语,如脏话、不当言论、知名人士姓名、特定企业名称等。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等。
考虑国际化命名
如果公司名称中包含“国际”字样,应注意“国际”不能作字号或经营特点,只能作为经营特点的修饰语,并应符合行业用语的习惯。
遵循一般性规定和特殊性规定
企业名称应当遵守一般性规定,不得含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内容。同时,如果企业名称需译成外文使用,应由企业依据文字翻译原则自行翻译使用,并不需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
提交完整文件和证件
在进行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时,应提交《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委托)书》等相关文件和证件。组建单位的资格证明或股东、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及自然人身份证明必须是原件核查。
通过上述注意事项的遵循,可以帮助公司在深圳地区顺利完成企业核名的过程,并为后续的公司注册打下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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