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核名步骤
集团核名的基本条件
在进行集团核名之前,企业需要满足一定的基本条件。主要包括:
注册资本: 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需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应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企业类型: 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也可以作为核心企业组建企业集团,但注册资本必须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法人资格: 集团的所有成员单位都应具有法人资格。
准备公司数量和注册资本: 需要准备6个普通公司,这些公司的注册资本总额需要达到1亿以上。
确定母公司: 在这6家公司中确定一家作为母公司。
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股权比例: 母公司占5家子公司51%以上。
填写申请书: 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递交材料: 递交名称登记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领取通知书: 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同时领取《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
递交申请材料: 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受理通知书》。
- 确定领取日期: 根据《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企业集团登记证》。
集团核名的具体流程
准备阶段
提交申请
领取登记证
注意事项
名称构成: 企业集团名称由行政区划+名称+行业+集团四部分组成。如果名称没有以行政区划作为前缀,应按规定程序经国家行政管理总局批准。企业集团的名称可以有简称。母公司(核心企业)可以在企业名称中使用“集团”或者“(集团)”字样;子公司(集团成员企业)可以冠以集团名称或简称。
提交文件、证件: 申请企业集团名称登记时应提交相关的文件、证件,包括《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企业集团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母公司(核心企业)对集团成员企业的持股证明或出资证明、《指定(委托)书》等。
以上就是关于“集团怎么核名”的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需了解更多公司核名、企业注册核名、商标核名、网上核名、关注了解更多公司核名等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