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局核名办理要求
全国总局核名是指由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以下简称“总局”)负责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这一过程是为了确保企业名称的唯一性和合法性。以下是关于全国总局核名的具体办理要求:
一、基本要求1. 注册资本:
普通的有行业的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即可。
无行业或实业公司:注册资金需10000万元。
名称构成:
企业名称中不应包含另一个公司或者企业名称。
避免存在误导意义的名称。
拒绝具有消极意义的名称。
尽量避免使用字母和数字。
字号部分的数字不宜过多。
部分的字词应易读易写,便于记忆。
字号应该适合消费者的口味。
名称有效期:
- 预先核准的名称有限期为6个月。这意味着得等半年以后才能做注册资金、注册地址的调整。
- 注册资本金要求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含5000万)。
无行政区划表述,无行业表述的企业名称:
- 必须注册资本金一亿人民币以上,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其中的五大类。如:大地有限公司。
中字头企业名称核准:
- 如:中石化投资有限公司。
无行政区划企业名称变更核准(包括企业集团):
- 由企业所在地工商局审查后,出具企业名称变更意见书。
无行业企业名称:
- 如:苹果有限公司。
外商投资企业名称中加中国:
- 这种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办理。
提供预核准名称、注册地、注册资金、经营范围、股东信息。
注册资金实行认缴制,国家规定必须实缴行业除外。
根据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
行政管理局主管全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并负责核准下列企业名称(不含行政区域、不含行业特点)。
变更公司名称:
在当地工商局提交变更申请(北京工商总局来审批)。
准备要变更的公司名称(几个备用名称)。
根据当地工商局的要求提交材料,填写变更申请书。
等待北京工商总局审批。
审核成功后,《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会下发到注册地当地工商局。
在有效期内注册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有效期是半年,到期后可以再办理延期6个月)。
特殊情况:
- 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授期限。
二、具体情形1. 无行政区划表述的企业名称:
三、办理流程1. 新核准公司名称:
四、注意事项1.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五、所需材料1. 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名称构成、名称有效期等方面的规定。同时,不同的企业名称类型有不同的要求,例如无行政区划表述的企业名称、无行业表述的企业名称等。在办理过程中,需要遵循特定的流程,并提交相应的材料。对于特殊情形,如名称中冠以"中国"、"中华"等字词,还需要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希望这些信息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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