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核名禁忌
公司在进行核名时,需要注意一些禁忌,以确保公司名称的合法性和唯一性。
1. 名称中含有禁用词
公司名称中不能包含国家名称、宗教名称、政党名称等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内容和文字。也不能使用含有民族歧视、宣扬恐怖主义等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和文字。同时,公司名称不能使用汉语拼音字母(外文名称中使用的除外)、数字、繁体字。
2. 避免与已有公司名称重复或近似
在同一登记机关的管辖范围内,相同或相似行业不能存在字号重复或近似的公司,如有重复必被驳回。在核名前,一定要检查一下相同行业是否已经存在有相同或类似的公司名称,如果公司名称已经存在,需要换一个公司名称,否则工商部门核名是不会通过的。
3. 不得抄袭他人名称
过去公司注册核名比较宽松,总有一些人企图“傍名牌”,故意使用与知名企业名称、著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字样做名称,但现在肯定是不行了,有侵权风险的字号也会自动驳回。
4. 注意字数上下限
公司名称是有字数限制的,最少2个字符,最长不要超过10个字符。字太少容易和别的公司重复,字太多则不方便实际使用,比如难以制作匾额、难以填写发票等等。
5. 不得与注册商标相同
注册商标的名称具有法律保护权益,相同等于侵权,一旦被诉告将面临大额罚款。
6. 避免傍名牌
借助知名品牌效应为自己创造利益的想法虽好,但大公司的名称通常都是受保护的,这样的核名通过率是非常低的。
以上就是公司在进行核名时需要避免的一些禁忌。遵守这些规则可以帮助公司顺利通过核名过程,并确保公司名称的合法性和独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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