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核名是设立分公司过程中的重要一步,需要准备和提交一系列资料。根据最新的法律规定和办事流程,以下是分公司核名所需的资料和步骤:
一、分公司核名所需资料
母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母公司公章。
股东大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分支机构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公司章程:由公司出具的工商登记管理机关档案并加盖公章。
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填写并提交给工商局。
授权委托书:如果委托他人办理,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
房产证复印件:如果是自有物业,需提交房产证复印件;如果是租赁物业,需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及出租人房产证复印件。
分公司负责人照片:部分地区需要提供负责人照片两张,非当地户籍的还需提供暂住证、计生证,有些地方还需要务工证。
联系电话:提供有效的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填写并提交给工商局。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由总公司出具并加盖公章。
任职证明: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证明。
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如果是租赁物业,需提交租赁合同原件。
产权证复印件:如果是自有物业,需提交产权证复印件。
房产备案信息登记表:部分地区需要提供房产备案信息登记表。
名称预先核准: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授权委托书》和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到工商局办理核名。
提交材料: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分公司注册预申请。预审通过后,按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
领取执照: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刻章: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分公司经营期间所需用到的各类印章。
税务登记:持营业执照、代码证、公司登记通知书、公章、财务章、法人章、银行账户申请、房地产证等资料到国税局、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资料齐全:确保提交的资料齐全且真实有效。
合法合规:确保分公司经营范围不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固定场所:分公司必须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且不得与公司在同一经营场所。
授权委托:如果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二、分公司核名流程
三、注意事项
通过以上步骤和资料准备,可以顺利完成分公司核名工作,为后续的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打下坚实基础。希望这些信息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的分公司顺利设立并取得成功!
如需了解更多公司核名、企业注册核名、商标核名、网上核名、关注了解更多公司核名等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