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局核名新规定概述
北京工商局的核名新规定涉及到企业注册名称的申报、审核以及使用等多个方面。
核名流程
确认预申请的公司名称:企业在申请核名之前,需要确认拟使用的公司名称。
准备必要信息:包括法人、股东身份信息、注册地、注册资金等。
提交总局申请报告:将申请报告提交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等待审核: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将进行审查,审批时间通常为3到7个工作日。
接收通知书:审核成功后,会向当地工商局注册发出《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注册有效期:名称的有效期为半年,期满后可以申请延长6个月。
不带行政区划:注册资金要求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
不带行政区划、不体现行业特点:注册资金要求1亿元以上(含1亿)。
特定行业特点:
- 实业:注册资金要求1亿元以上(含1亿) - 证券:注册资金要求1亿元以上(含1亿) - 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金为5亿元以上(含5亿,必须全货币出资)
企业名称构成:企业名称一般由四部分组成,包括行政区划、企业名称、行业、组织形式。
特殊字眼使用:若企业在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国家”、“国家”或“国际”等字眼,需提交国务院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企业名称在使用前需要经过工商局的预先核准,并取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名称保留期: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在此期间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或转让。
延期申请:如因正当理由需要延长《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可在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延期一次。
核名条件
特殊要求
注意事项
北京工商局的核名新规定强调了对企业注册名称的严格管理和审批流程。企业需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流程进行操作,确保企业名称的合法性和唯一性。同时,企业需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品牌和字号,避免与其他企业在同一区域内使用相同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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