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核名委托代理书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方式:
地址: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方式: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工商核名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以下事项:
- 新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2. 提交相关材料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3. 领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4. 其他与工商核名相关的事项。
- 乙方权利与义务:
-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1.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材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信息等;(2)甲方应及时支付相关费用,并保证费用的合法性;(3)甲方有权了解办理进度,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乙方应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保护甲方提供的材料和信息的完整性及保密性;(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委托后,及时办理相关事宜,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委托事项;(3)乙方在办理过程中,如遇材料不齐全或需补充材料的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完成相关手续。
三、费用及支付方式1. 甲方应支付乙方代理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2. 支付方式:甲方应在签订本协议后 日内支付全部费用,乙方在收到费用后开始办理相关事宜;3.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委托事项无法完成,乙方已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4.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委托事项无法完成,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
四、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 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委托事项,每延迟一日,应按代理费用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争议解决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条款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 甲方提供的材料清单;2. 乙方代理过程中的工作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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