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名禁止的相关规定和注意事项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在2023年10月1日之后,无区域公司核名有了最新规定。以下是关于核名禁止的具体内容和相关注意事项:
无区域公司核名最新规定
新设立无区域公司核名的禁止:
根据最新规定,新设立无区域公司核名已经禁止,从系统上无法直接新设立无区域公司。
目前可以操作的是:已设立公司变更名称。
变更名称无区域核名的要求:
投资要求:在3个以上省级行政区域内投资设立字号与本企业字号相同且经营1年以上。
名称唯一性:企业名称应当同时与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内已经登记的或者在保留期内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不相同。
注册资金要求:原有规定要求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
字号的基本要求:
企业字号最低要求要2个汉字。
企业名称不得与同一企业登记机关已登记注册、核准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
具体禁止情况:
重名情况:行业相同或者相似的公司,同时字号也一致。
特殊字符:繁体字、数字、其他特殊符号字词等禁止作为企业名字使用。
商标冲突:不能触犯商标。
知名企业混淆:不能与知名公司混淆,恶意碰名。
地区简称:尽量不要使用地区简称作为国家局公司字号。
行业通用词汇:公司字号不要使用行业通用词汇。
名人名字:尽量不要使用名人名字作为字号。
宗教色彩:不能带有宗教色彩。
其他注意事项:
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但有投资关系或者经该企业授权,且使用该企业的简称或者特定称谓的除外。
企业不得使用工商总局曾经给予驰名商标保护的规范汉字作同行业企业名称的字号,但已经取得该驰名商标持有人授权的除外。
无行政区划表述的企业名称:
- 须注册资本金5000万以上的企业。
无行政区划表述,无行业表述的企业名称:
- 必须注册资本金一亿以上。
中字头、国字头企业名称核准:
- 无行政区划企业名称变更核准(包括企业集团)。
禁止使用的字词:
- 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 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 含有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 含有政党名称、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番号; - 含有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禁止和限制字号名称的具体细则
国家局核名的详细要求
企业在进行核名时需要严格遵守国家工商总局的相关规定,特别是关于无区域公司核名的最新规定。对于字号的选择,需避免使用禁止的字词,并确保名称的唯一性和合法性。了解并遵循这些规定,有助于企业在注册和变更名称过程中顺利通过审核,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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