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名通知书能否撤销
核名通知书可以撤销。
根据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规定,网上公司自主核名成功后,核名通知书是可以撤销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同一个名字只能提交一次,只有在核名没有通过修改申请或者核驳后才能再进行申请。如果是录入的信息有误或者其他问题,可以通过相应的程序进行更正或重新申请。
此外,根据国家局核名的相关规定,如果需要撤销已经核准的公司名称,可以由股东之一的经办人带上核名通知书原件,全体股东签署的撤销申请书、委托书,全体股东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向原核名机关申请核名撤销。
撤销核名通知书的步骤
准备材料:全体股东签署的撤销申请书、委托书,全体股东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核名通知书原件。
提交申请:将上述材料提交至原核名机关,提出撤销申请。
审核:核名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会进行撤销操作。
重新申请:如果需要重新核名,可以在撤销后重新提交核名申请。
同一名称只能提交一次:如果核名成功后发现有问题,需要撤销后重新申请,但同一名称只能提交一次。
核名通知书的有效期:一般来说,核名通知书的有效期为半年,如果在有效期内未进行工商注册,可以申请延期,最长可以延长至一年。
驳回情况:如果核名被驳回,可以根据驳回原因进行修改后再次提交申请。
注意事项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经核准后,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撤销的,可以向原核准机关申请撤销。核准机关会在收到申请后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
核名通知书是可以撤销的,但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如果有需要撤销的情况,建议尽快向原核名机关提交申请,并准备好相关的材料。撤销后,可以根据需要重新进行核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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