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幼儿园民政局核名手续
一、审批依据《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第十五、第十八条。
二、申办主体1. 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
三、申办条件及材料1. 申办请示报告:
投资背景:办园者的资质介绍;资金的投入与保证(持续发展的条件)。
办园目标。
办园的规模与要求:需要教育局提供园所或举办者已自选园所。
办园可行性报告:
办园机构背景材料介绍。
机构所具备的有利条件。
幼儿园课程设置的可行性。
生源与招生。
师资队伍应具备的条件。
场地与设施配备情况。
举办者的背景情况提供、个人身份证明:
- 幼儿园园长人选及任职资格证明材料、个人身份证明。
筹备投资资金(注册资金200万元,其中20%作为风险抵押)、验资证明(须在指定会计事务所验资)。
办园方案:
办园目标。
幼儿园类型(寄宿制、全日制、半日制、计时制等)。
办园原则。
课程设置。
招生对象和范围。
教职工基本情况和招聘计划。
环境与设备。
投资情况。
幼儿园章程。
幼儿园董事会章程。
“公建配套园舍使用申请表”及“园舍使用合同”:需要教育局提供园所或举办者已选定园所。
答复时限:上半年4月15日前或下半年10月25日。
民政局社团科核名(约15个工作日)。
受理申请。
区托幼办负责审核上述材料。
托幼办会议通过,初步同意申办。
托幼办在5月份或11月份完成审核工作,并出具同意筹建的批复。
签定租赁合同书,办理申领园舍钥匙手续(需教育局提供园所的幼儿园)。
申请评审和审批:
申请评议:筹建工作完成后,申办者接到托幼办筹建批复和教育局物业管理租赁协议的复印件到基建站、学区或有关主观部门办理申领钥匙手续。
审核标准:托幼办将根据市府、市教委及区托幼办对民办园的有关规定进行全面审核和实地审查。
备案和颁发办园许可证:
备案:申办者完成审核后,持筹建批复、评审报告到徐汇区托幼办办理登记注册和备案手续。
颁发办园许可证。
徐汇区托幼办在15天内报市教委备案。
地址:漕溪北路336号1009室,邮编:200030。
联系电话:64872222——1009。
- 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 在线预审通过后,按照提前预约好的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
开立好公司帐户后,各个股东按自己出资额向公司账户中存入相应的钱。
银行会发给每个股东缴款单、并在询征函上盖银行的章。
- 对实地审核合格的筹设申请,发给批准筹设通知书;实地审查不合格的,对不同意筹设的原因予以书面说明,并提出整改意见,整改后,可重新提出申请。
对不批准正式设立的,予以书面说明。
应当报送上级机关审批的按审批权限逐级上报。
四、申办受理及答复时限1. 受理时限:全年。
五、审批程序1. 审核:
六、职能部门、地址及联系电话1. 部门:徐汇区托幼办。
核名申请流程
一、提交核名信息申请字号1. 核名申请书。
二、公司注册流程1. 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高管信息、以及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
三、开立公司验资户1. 所有股东带上自己入股的那一部分钱到银行,带上公司章程、工商局发的核名通知、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份证、用于验资的钱、询征函表格,到银行去开立公司帐户。
四、报送申请材料1.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在区政务中心教育局窗口提出申请。
五、现场审查、审核1. 对已受理的筹设申请,将组织相关人员依法进行实地审查,提出初审意见。
六、批准与发证1. 对实地审核合格的正式设立申请,以书面形式作出批准的决定,并对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您顺利办理民办幼儿园的民政局核名手续。如仍有疑问,建议直接联系当地教育局或民政局获取更详细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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