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自贸区个体工商注册核名申请流程
一、名称核定1. 提交申请:开办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法人资格证明: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加盖公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执照》复印件(用工商局的营业执照复印纸复印)。
负责人信息:分公司负责人照片两张、非当地户籍的需暂住证、计生证,有些地方还需要务工证。
联系电话:提供有效的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主要经营范围:明确主要经营范围。
二、工商登记注册1. 申请报告:公司董事长或分公司负责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加盖公章)。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授权委托书:公司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公司章程及设立分公司的文件:董事会决议(全体董事签名)或股东会决议。
负责人个人信息:分公司负责人照片(四张)、身份证原件及户籍证明、个人简历(一份)、暂住证、待业证原件。
雇工名单:18——24岁男性兵役状况证明、30岁以下学历证明等。
场地使用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并附产权证复印件)。
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提供相关文件和证明。
其他:如健康证、务工证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三、注意事项1. 合同各方的批准和承诺: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
明确权利和义务: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支付条款: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
商业实质: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四、在线核名1. 智能核名系统:利用智能核名系统进行预先网上核名,提升通过率,避免不必要的往返。
名称保留:网上核名系统会自动保留名称10天,10天内未提交设立申请的将会自动失效。
步骤:
登录工商局首页,点击进入“商事主体设立登记”,点“办理”进入,选“使用其他企业名称申请”。
阅读相关规则之后,选择“普通个体户名称自主申报”,输入名字,并根据提示填写相关资料并提交后申报完成。
等名称审核通过之后,进入“代办名称”,会出现审核通过的记录,这时候点击“申请设立”,
五、可以在湖南自贸区进行个体工商注册核名申请。整个过程包括名称核定、工商登记注册、注意事项以及在线核名的具体操作步骤。建议在进行注册前,详细阅读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资料和证明,以便顺利通过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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