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预先核名流程图
第一步: 准备工作1. 确认申请条件 - 个人会员50人以上或30人以上个人会员与单位会员混合,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人(直接注册)。
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结构。
有固定住所。
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人员。
有合法资产和资金,地方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社会团体有活动经费3万元以上。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准备申请材料 - 社会组织登记预登记申请表。
如有必要,获得业务主管单位的同意。
发起人的身份证明和相关材料。
捐赠承诺书和党建工作承诺书。
填写申请表格 - 按照要求填写社会组织申请登记名称资格审查表。
- 提交相关的附件材料。
提交申请 - 点击“提交”键,完成网上填报。
- 审核标准包括: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反馈 - 如果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如果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如果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如果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 提交纸质材料 - 将纸质材料提交到指定的办理地点(如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窗口)。
- 筹备成立 - 制定章程,完善相关筹备工作。
办理地点 - 南宁市两清区鱼东大道11号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窗口。
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18823719231。
办理时限 - 法定时限为20天,承诺时限为10个工作日。
第二步: 网上核名1. 登录系统 - 在相关网站(如政务服务网)登录或注册账户。
第三步: 审核与反馈1. 审核 - 登记管理机关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第四步: 提交纸质材料1. 准备纸质材料 - 根据网上审核通过的材料,准备全套纸质材料。
第五步: 领取通知书1. 领取《社会组织名称核准通知书》 - 在法定时限内的工作日,到指定地点领取《社会组织名称核准通知书》。
第六步: 后续步骤1. 开立临时账户 - 根据《社会组织名称核准通知书》,到银行办理临时账户,存入注册资金,然后出具验资报告。
注意事项1. 办理时间 - 受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09:00-12:00;14:00-17:00。
社会团体可以顺利完成预先核名流程,为后续的登记成立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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