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核名规则
个体工商户在进行营业执照核名时,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和流程。
核名流程
提交资料 - 将想要核名的个体户字号提前准备齐全并提交。
- 核名通过后,申请者便可将经营场所地址材料、经营范围以及负责人的材料提前准备齐全。
工商核名 - 前往工商局进行提交。
资料审核 - 当资料审核通过后,申请者便可领取个体户营业执照。
申请人签署的个人商业登记申请书 - 填写自雇商业登记表。
职工的证件 - 包括户口、身份证在内的户口常住居民证明,以及退休人员等各类失业人员的有关证件。
营业场所证明 - 证明营业场所的合法性和所有权。
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证明 - 证明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以便确认经营者的身份。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获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确保拟使用的字号尚未被他人占用。
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相关专项证明 - 提交符合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的专项证明。
核名规则
注意事项
个体工商户的字号名称: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市、县范围内,同一行业中不得相同。
公司名字审核:所有公司名字必须经过工商局审核,审核通过才能使用。
以上信息提供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核名的基本规则和流程,具体的核名规则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的法律法规有所差异。在办理过程中,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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