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核名承诺书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企业名称]全体投资者在此承诺,企业名称的申请和使用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原则。
法规和规章,充分履行应有的责任和义务。承诺不侵犯他人在先合法权益,如姓名权、驰名商标等。承诺使用其他非营利法人的简称或特定名称并进行投资关系,或经法人授权使用其他企业名称简称或特定名称与投资关系,或经企业授权,使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曾经保护的规范汉字作为良好的——驰名商标为同行业企业的名称,并已获得驰名商标持有人的授权。
如果选择的企业名称与他人之前的企业名称相同,则存在投资关系。承诺知晓申报的企业名称与他人在先企业名称相似,存在侵权风险,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名称争议的情况下,配合协商、调解或调查,并服从有关行政机关的处理。承诺根据处理结果,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股东签名(盖章):
[具体日期]
特此承诺。
企业名称:[企业具体名称]
申请人(全体股东、投资者)签字:
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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