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核名注意事项
企业核名是公司注册过程中的重要一步,
公司名称的选择
避免使用与已有品牌相同或相似的名称,以防侵犯他人的商标权。
避免使用数字和字母,且字号部分的数字不宜过多。
字号需适合消费者口味,不得含有法律法规明文禁止的内容。
避免使用存在误导意义、消极意义的名称。
公司名称要引人注目,以便留住消费者眼球。
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登记申请书。
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申请核名企业存在投资关系或授权关系的,还应提交投资关系或授权关系证明文件。
如果是外商投资企业的则须提交全体投资人的资格证明复印件(文件是外文的,需提交加盖翻译单位公章的中文翻译件)。
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还应该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等。
多想几个备用名称,以提高公司核名通过率。
不要与同行业的注册商标名称一致,以防商标所有人有权要求公司变更公司名称。
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保留期为六个月,如有正当理由未能完成设立登记的,可以在保留期到期前申请延长保留期,但延长保留期不能超过六个月。
提交的资料
其他注意事项
以上就是企业核名的一些注意事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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