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主核名是一项重要的企业注册流程环节。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天津自贸试验区开展了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17 年 7 月 1 日起,在全市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改革,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名称均可实行独立申报,但涉及预先审批事项,有特殊需要,在申请注册前须经国家工商总局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不适用独立申请。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全国企业名称的登记管理工作,并负责核准特定的企业名称,例如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以及不含行政区划的。
企业自主核名的申请方式也有所改变,姓名申请人通过姓名申请系统在线提交申请。申请人可在互联网浏览器中输入“企业名称独立申报”,或登录网站,点击相关条目下方,平台右上角有“应用指南”,申请人不需要注册就可以使用系统,支持万无一失的填写。
名称申报系统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和登记规则对申请人进行了人性化设计,并预置了部分提示信息,申请人需要按照提示进行操作。如果违反了禁止的规定,系统将不予批准,申请人需要更改其他内容;如果涉及限制性的规定,系统中会有一些提示,申请人应仔细阅读提示内容。如有可能与他人在先权利发生冲突,申请人应谨慎申请,并自行承担风险。
企业自主核名在简化申请审核流程、提高企业名称登记效率、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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