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起名核名需要的信息
企业在起名和核名过程中需要提供和注意一些关键信息,
一、企业名称的基本组成1. 行政区域:如“北京”、“上海”等。
字号:即企业名称中最具识别性的部分,如“华为”、“阿里巴巴”等。
行业特点:描述企业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如“科技”、“贸易”等。
组织形式:如“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等。
二、企业名称的禁止事项1. 有损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名称。
可能导致公众欺骗或误解的名称。
使用外国和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的名称。
使用政党名称、群众团体名称、社会团体名称、部队编号的名称。
三、企业名称的特殊要求1. 新设立企业:需提交投资者在2个以上省份(含2个)设立企业的情况。
投资人多的企业:至少有一个投资人需在2个以上省份(含2个)设立企业。
变更企业名称:需提交企业在2个以上省份(含2个)设立的企业证明。
四、外资公司核名的特殊要求1. 外资公司如果是自然人:需提供护照。
五、国家局核名的特殊情况1. 名称带有“中国”的:注册资金必须在5000万以上。
无行业特点的:注册资金在1个亿以上(包含一个以上行业特点)。
在国家局核名的:必须将名称取出来。
如果要使用“中国”的:中国必须要放在中间。
外资公司:必须是法人股性质。
六、公司起名的法律规定1. 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七、公司起名的注意事项1. 避免重名:在起名时应查询是否有相同或相似的名字,以免核名不通过。
避免混淆:与知名企业名称混淆,如“微软”、“腾讯”等。
避免使用地区名及简称,如“上海”、“沪”、“渝”等。
避免使用繁体字、数字、英文,如“发”、“23”、“abc”等。
避免使用行业通用词,如“电脑”、“科技”、“企业”等。
避免使用生僻字,如寓意虽好,但无人能懂的字。
避免带有宗教色彩的名称,如“伊斯兰”、“上帝”等。
八、核名中的操作步骤1. :在相关网站上查询公司名称是否可用,是否发生重名及禁用词。
新核准:新核准公司名称按照要求上报名称,等待审核。时间大概在三个工作日。
变更名称:向当地提交变更申请,等待审核。
疑难名称:名称普通上报被驳回的,可以寻求专业机构的帮助处理。
通过以上信息的准备和注意事项的遵循,企业可以在起名和核名过程中更加顺利,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延误。
如需了解更多公司核名、企业注册核名、商标核名、网上核名、关注了解更多公司核名等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