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核名延期流程
公司核名后的有效期一般是半年,如果在这个期限内未能完成营业执照的注册,那么需要进行延期。
申请延期材料准备
-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2. 登记证、代表证;3. 外国(地区)企业存续2年以上的合法营业证明复印件和资信证明;4. 须批准的提交批准机关的批准文件。
- 在线申请:需要在工商局门户网站上完成所要变更代表机构的网上登记工作。具体步骤是在“网上办事”、“网上办理”、“在线申请”、“网上登记”目录下,根据网上提示步骤登记代表机构变更信息并完成提交。在5个工作日内,工商局将对申请内容进行预审,对预审通过的,可再行登录“网上登记”栏目后,打印相关凭证并下载申请表格。
延期申请:申请人须在名称有效期到期前一个月申请名称延期。申请延期的有效期仍然为六个月,并且只能申请一次延期。目前外网上核定的名称无法进行延期申请。
提交材料:到工商局注册大厅办理代表机构的变更手(备案)手续,并提交材料。
领取登记证或通知书:到工商局注册大厅领取登记证、工作证或准予备案通知书。
提交延期申请
延期申请步骤
注意事项
材料规范:提交的材料应严格按照《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中的规范要求。
投资人变更:如果需要变更法人或其他投资人信息,可以在申请延期的同时一并说明,并由所有股东签字确认。
以上就是公司核名延期的基本流程,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办理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专业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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