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局核名的基本条件
北京局核名,也称为总局核名,是指在行政管理总局进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这类名称可以无行政区划。
1. 注册资金要求
无行政区划表述: 须注册资本金5000万人民币以上的企业。
无行业表述: 必须注册资本金一亿人民币以上,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其中的五大类。 如果不体现行业特点,注册资金要求超过1亿元人民币(含1亿);如果行业特点,为"实业",注册资金要求超过1亿元人民币(含1亿);如果行业特点,为"证券",注册资金要求超过1亿元人民币(含1亿);如果行业特点,有"产业",则取得国家发改委的批复。
- 股东数量: 股东必须在两个及两个省份或直辖市,有公司。 例如股东可以在北京市有公司,以及同时在陕西省或四川省有公司,这样股东就可以进行国家局核名。
- 注册地明确: 在国家局核名的注册提交信息中区域必须明确到某某县或某某区。
中字头企业名称核准: 决定设立的企业,需的批准文件。
无行政区划企业名称变更核准(包括企业集团): 由企业所在地工商局审查后,出具企业名称变更意见书,
- 特殊字样使用: 使用"中国"、""、"全国"、"地区"、""等字样,需*国院的批复;10、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2. 股东和法人的要求
3. 注册地址明确
4. 企业类型
5. 其他要求
以上就是北京局核名的基本条件,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条件可能会随着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因此在实际操作前,建议咨询专业的工商注册代理机构,获取最新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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