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个体工商户注册网上核名指南
一、准备工作
在开始南京个体工商户的网上核名流程之前,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和信息:
备选公司名称:建议准备5个以上的备选名称,并按喜好程度排列。
公司注册地址:提供公司在南京市的详细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及各股东的出资额。
股东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信息。
工商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用户注册:
使用银行数字证书或CA公司发放的数字证书登录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如图1所示)。
首次申请的经办人需要先注册用户,完成用户注册。此用户可用于日后办理设立、变更、注销等所有登记业务。
申报名称:
登录用户申请平台,点击“”,选择“商事主体设立登记”进入名称自主申报系统。
依次选择“个体户”、“普通个体户名称自主申报”,行业用语、组织形式及经营者情况等信息。
确认信息无误后,单击“提交申请”按钮,等待系统确认结果。如系统确认不通过,请根据系统提示信息重新申报个体户名称。
已设立个体户变更名称:
登录用户申请平台,点击“”,选择“商事主体变更登记”进入名称自主申报系统。
输入个体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个体户原名称后,选择“普通个体户名称自主申报”,行业用语、组织形式及经营者情况等信息。
确认信息无误后,单击“提交申请”按钮,等待系统确认结果。
名称规范:
企业名称不得与被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名称中不得包含其他企业名称。分支机构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属企业的名称。
企业名称应当符合汉字国家标准,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等。
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两个以上字符组成。除县级以上行政区的地名具有其他含义外,不设行政区划为店名。
法律要求:
- 设立企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或者在企业经营范围内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企业名称报送审批前应当进行预核准,并报登记主管机关核准。
下载打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企业名称经工商部门审核通过的,可下载打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工商申报:
- 在携带通知书的情况下,向工商部门进行工商申报。
数字证书登录:
目前可支持数字证书登录的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邮储银行、广发银行、交通银行。
CA公司包括:广东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深圳市电子商务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子商务认证有限公司、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如何提高核名通过率:
避免使用常见词汇和热门公司名称。
尽量选择独特且符合规定的名称。
提前进行名称查询,确保名称未被他人使用。
二、网上核名步骤
三、注意事项
四、后续步骤
五、技术支持
六、常见问题
通过上述步骤,您可以顺利完成南京个体工商户的网上核名流程。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建议咨询相关政府部门或专业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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