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局核名跨省经营情况说明
(公司名称)在此提交跨省经营情况说明,以符合国家工商总局关于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新规要求。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六条的规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企业,其名称可以不含行政区划名称。为此,并积极开展业务。
一、公司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注册资金为(注册资金),主要经营范围包括(主要经营范围)。公司总部位于(总部地址),并在多个省份设有分支机构和投资企业。
二、跨省经营情况
- 投资人在两个以上省份设立企业情况
(股东名称)在多个省份设立了投资企业。以下是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在(省份1)设立了(投资企业1名称),注册资本为(注册资本),主要经营范围包括(主要经营范围)。
(股东名称)在(省份2)设立了(投资企业2名称),注册资本为(注册资本),主要经营范围包括(主要经营范围)。
- 分支机构和业务开展情况
这些投资企业均已在当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并正常开展业务。
(省份3)设立了(分支机构名称),主要负责(业务范围)。该分支机构已在当地工商部门备案,并取得了相关许可证。
(省份4)设立了(分支机构名称),主要负责(业务范围)。该分支机构同样在当地工商部门备案,并取得了相关许可证。
三、跨省经营的优势
通过在多个省份设立投资企业和分支机构,提供更加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四、未来发展规划
未来,计划在更多的省份设立投资企业和分支机构。努力成为行业内领先的知名企业。
五、
并积极开展业务。恳请审查委员会予以审核通过。
特此说明。
(公司名称)
(日期)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名)
附件:
- 各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 各分支机构的备案证明和许可证复印件3. 股东的身份证明和投资证明复印件
联系方式:
联系人:(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地址:(公司地址)
邮编:(邮编)
再次感谢审查委员会的审阅和支持!
(公司名称)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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