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核名延期通知书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有效期为6个月。若在有效期内未完成相关登记手续,申请人可申请延长企业名称的有效期。以下是关于工商核名延期的相关规定和流程,请仔细阅读并按要求办理。
一、延期申请条件1. 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申请人应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提交延期申请。
二、延期申请材料1.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延期申请书》:填写完整并由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原《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需提交原件。
申请人身份证明: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三、延期申请流程1. 提交申请:将完整的延期申请材料提交至原核准机关。
审查与决定:核准机关将在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并说明理由。
领取通知书:延期申请获批后,申请人需领取新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四、注意事项1. 有效期延长一次: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有效期只能延长一次,延长期限为6个月。
不得转让: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在有效期内不得转让。
不得用于经营活动: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仅用于办理相关登记手续,不得用于经营活动。
五、联系方式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
感谢您的配合与理解!
此致
敬礼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日期:2024年7月10日
具体规定和流程请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最新通知为准。希望您的企业名称延期申请顺利通过,祝您事业蒸蒸日上!
如需了解更多公司核名、企业注册核名、商标核名、网上核名、关注了解更多公司核名等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