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没有该系统注销的具体步骤。您可以参考一下:
济宁市工商注销操作流程
济宁市工商管理局提供了详细的简易注销流程操作说明:
第一步:填写简易注销公告
企业在山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报简易注销公告。内容非常简单,申请简易注销,将《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拍成照片或扫描成图片,以JPG的格式上传。特别提醒:每个企业只能有一次申请简易注销的机会,随便上传一个《承诺书》图片,或误操作上传错误图片文件,一旦确认上交,都将无法修改,将导致简易注销无法通过,并且不得再次申请。
第二步:公告,等待是否有人提异议
公告,等待是否有人提异议。自然人、企业、其他相关部门在45天公告期内可以对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提出异议,超过公告期,公示系统不再接收异议。提出异议须实名,需上传身份证、营业执照图片、核对手机号码。公告期内,自然人、企业的异议申请只能通过公示系统在线填写,相关政府部门的异议申请可通过公示系统在线填写,也可通过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协同监管平台等各种交换方式提供,所有异议信息都记于企业简易注销公告下面,通过外网可以看到异议内容,通过内网可以查看到异议人信息。
第三步: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公告期结束后,企业须在30个自然日内向工商部门提交简易注销申请。特殊情况可以不进行公告直接受理简易注销申请。重点做好不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判断,受理简易注销申请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通过或不通过。所有的受理、核准文书与一般注销文书式样一致,文号连用。
请注意,以上流程是济宁市的工商注销操作流程,可能与柳新镇的具体操作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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