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会核名的单位
协会核名主要由市场监督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负责。
市场监督部门市场监督部门是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的政府机构。在协会核名的过程中,市场监督部门会对协会的名称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相关规定,并且没有与其他已有协会名称重复。
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管理机关是负责社会组织登记和管理的机构。在协会成立的过程中,需要经过登记管理机关的审查和批准。具体程序包括提交设立申请材料、审查批准、开展设立工作、召开设立会议等。
核名的具体流程1. 准备阶段:
成立筹备组,确定协会名称及办公地点。
动员会员,填写会员申请表。
撰写协会章程和报告。
起草第一次股东大会相关发言稿。
确定协会成立时间。
准备印章、标牌、会议室等。
申请设立:
向区科协书面申请成立协会。
提交《协会章程》和书面申请。
召开股东大会(成立大会):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由筹备组主持。
筹备组负责人对筹备工作进行汇报。
公布区科协批准成立协会的决定。
阅读《协会章程》并表决通过。
公布董事(执行董事)候选人名单,并投票选举。
公布选举结果。
后续步骤:
召开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选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召开第二次股东大会,宣布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的正式人选。
召开第二次理事会(常务理事),确定内部组织机构、分工,聘任名誉会长、副会长、顾问、工作人员等。
会员数量需符合相关规定(个人会员50人以上或者单位会员30人以上;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混合的,会员总数不少于50人)。
需要具备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合法的资产及资金。
注意事项- 协会名称应具有专业性和区域性,且无同名。
通过以上流程,协会的核名工作由市场监督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共同完成,确保协会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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