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核名通过后仍然重名的原因
公司核名通过后仍然出现重名现象,可能由以下几个原因导致:
1. 保留期过后未及时注册
根据中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在这6个月内,申请人必须去办理营业执照,走完注册公司流程。一旦超过6个月,已核准注册的公司名称就自动失效,若有别人以此名称办理核名申请设立公司,工商局是允许通过的。
2. 投资人未在有效期内申请延长
投资人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延长《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6个月,但只能申请延长一次,且必须在有效期期满前1个月内申请办理。不在有效期期满前1个月申请,或者已经属于过期的,就需要重新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核名。
3. 公司名称被他人占用
如果在公司名称保留期内,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及时完成注册流程,那么在保留期结束后,如果该名称被他人先行注册,则原申请人将无法使用该名称。
4. 与注销或吊销企业名称相同
公司名称如果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则无法进行注册。
5. 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
如果公司名称与同行业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则也无法进行注册。
为了避免公司核名通过后仍然重名,应尽量在保留期内完成注册流程,并确保公司名称不会与已注册的或其他禁止使用的名称冲突。同时,如果有正当理由,应及时申请延长公司名称的保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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