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核名的基本要求
国家工商总局核名,也称为国家局核名或总局核名,是指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进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过程。这种核名方式对于企业来说,意味着能够在全国范围内使用该名称,不受特定行政区划的限制。
1. 注册资本要求
无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要求企业的注册资金在5000万人民币以上。
无行业表述的企业名称:注册资本金必须1亿人民币以上,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类以上。
- 股东数量和分布:申请不带行政区域的名称,要求股东至少在2个省份成立2家公司;申请不带行政区域和行业的名称,要求股东至少在2个省份成立3家公司。
- 行业覆盖:对于公司名称中没有地名且不展示行业的情况,要求企业覆盖两个以上的行业。
- 外国股东:如果公司名称中带有(中国),则要求股东是外国公司,法人是外国人,并且占股51%以上。
- 使用"中国"等字词:企业在名称中使用"中国"、"*"、"全国"、"国家"等字词时,需要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 最低注册资金:国家局核名的前提条件是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小于5000万。
- 名称唯一性: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应当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中字号不相同。
2. 股东资格要求
3. 行业特点要求
4. 外商投资企业要求
5. 名称中特殊字词的使用
6. 前提条件
注意事项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要求可能会随着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因此在实际操作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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