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设司法鉴定机构预核名称申请表相关介绍]
拟设司法鉴定机构预核名称申请表是设立司法鉴定机构过程中的重要文件。
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应当由司法行政机关预先核准,经核准的,司法鉴定机构享有名称专用权。独立设立的司法鉴定机构名称,由“所在行政区域+字号+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中心)”组成;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在五项以下的(含五项),称为“司法鉴定所”;六项以上的,称为“司法鉴定中心”。依托法人、其他组织成立的司法鉴定机构,其名称可以沿用法人、其他组织的名称或由“法人、其他组织的名称+司法鉴定室(所或中心)”组成。
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应当使用汉字。民族自治地方的司法鉴定机构名称可以使用民族文字,但应注明汉字名称。根据工作需要使用外文名称的,外文名称应当与中文名称意思相同或者发音相同。司法鉴定机构名称中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
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政党名称、党政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中国”、“中华”、“全国”、“国际”等字样。
可能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名称。
司法鉴定机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材料。
拟申请司法鉴定项目的行业资格、资质证明、能力验证证书。
申请独立法人司法鉴定机构的,提供拟设司法鉴定机构预核名称通知书。
拟设司法鉴定机构法人代表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仪器、设备说明及所有权凭证。
证明申请者身份的相关文件,如工商营业执照、社团登记证等。
拟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司法鉴定机构章程,拟设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司法鉴定机构设立主体授权书。
资金证明。
机构法人代表、机构负责人无故意犯罪或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记录证明告知承诺书。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申请表》。
拟设立司法鉴定项目的检测实验室资料。
司法鉴定人员材料。
非住宅性质的机构住所证明。
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按所列栏目认真填写,所填内容要真实、准确、完整。
申请表应采用 A4 规格纸印制,可自行双面复印。
除签名需用蓝、黑墨水填写外,其他内容可打印。
表内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申请表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司法鉴定机构名称相同,发生争议时,按照申请设立的先后顺序确定。
在填写拟设司法鉴定机构预核名称申请表时,通常需要填写申请名称、备选名称、机构住所、机构性质、拟申请司法鉴定业务范围、设立部门或出资人意见等内容。
[设立司法鉴定机构所需的申请材料]设立司法鉴定机构需要准备一系列的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各类申请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两份复印件,登记管理机关审核原件后退还,复印件存档。《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申请表》和《司法鉴定人登记申请表》可从相关网站下载,不能登录网络的可到登记管理机关领取。
[填表说明及注意事项]在填写拟设司法鉴定机构预核名称申请表和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申请表时,有以下注意事项:
拟设司法鉴定机构预核名称申请表是设立司法鉴定机构的重要环节之一,需要认真填写和准备相关材料,以确保申请能够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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