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名授权文件是公司核名过程中的重要文件之一。
在核名流程中,第一步通常是咨询,咨询后您将收到并填写《名称(变更)预核准申请书》、《投资者授权意见》,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提交《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投资者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材料,等待企业名称核准结果。
需要注意的是,除预先核准申请和投资者授权书外,您还需要提交相关文件:
使用自然人名称(自然人为投资者)时,应复印自然人身份证和同意使用其姓名的授权(许可)文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所使用的投资者名称与党和国家领导人或革命人士及上一代名人相同,则不应使用字号。在同一行业中使用相同字体大小的申请,应由字体大小(授权)的拥有者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许可证复印件,许可证的名称不得欺骗、误导公众。
由全体投资者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由全体投资者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授权代理人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共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指定代表或共同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期限。
申请名称标有“中国”、“中国”、“国家”、“国家”或者“国际”字样的,应当提交国务院批准文件副本。
《指定代表或共同授权代理企业名称及证书预审申请书》可通过政府红盾信息网下载。申请表及其他申请材料为 A4 纸。如上述未说明已提交复印件的,应提交原件;如提交复印件的,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投资方签字,或由公司指定的官员或代理人盖章或签字。上述要求由投资者签字的,自然人投资者由该投资者签字;自然人以外的投资者须加盖公章。
核名授权文件的准备和提交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以确保核名流程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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