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司核名需要带什么资料
核名所需资料1.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该申请书需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字。
代办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复印件等。
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明确代办人的权限。
其他相关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等相关文件。
注意事项1. 名称组成:
企业名称一般由四部分组成:行政区划+企业名称+行业+组织形式。
例如:湖南/省+企名网+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名称限制:
不得包含危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和文字。
不得使用外文文字、汉语拼音和阿拉伯数字,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使用“国际”这个词中间的名字,“国际”这个词不能用作字号或业务特点,但只能作为修饰符的业务特点,如国际贸易、国际货运代理等。
特殊名称的审批:
名称中含有“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等字样,需经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同意并报国家局核名批准后方可使用。
名称中含有“省”、“市”、“自治区”等字样,需经省级或市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家局核名批准后方可使用。
-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具体实施办法,明确了各类企业名称的核准条件和程序。
法律依据-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规定了企业名称的组成、限制以及审批流程。
需要准备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代办人的身份证明、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同时,需要注意企业名称的组成和限制,确保名称合法合规,并根据需要进行特殊名称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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