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工商局核名系统
萍乡市工商局网上核名登记系统是一个用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和查询的在线平台。该系统旨在帮助企业在注册前确认其拟使用的名称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并避免与其他已注册企业名称重复。
核名流程
访问网站:找到相应的核名系统入口。
填写信息:在系统中输入拟注册的企业名称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如行政区划、行业特征、组织形式等。
提交申请:提交核名申请后,系统会进行自动审核,检查是否存在相同或近似的企业名称。
结果反馈:如果名称未被占用,系统会显示核名成功的结果;如果名称已被占用或不符合规定,系统会提示用户进行修改。
核名规则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企业名称应当遵循以下规则:
不得含有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和文字。
不得含有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误解的内容和文字。
不得使用外国(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不得使用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组织名称、部队人数。
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在外文名称中使用除外)、数字。
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汉字,不得使用外文、汉语拼音和阿拉伯数字,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果名称中使用“国际”二字,“国际”不能用作字号或业务特征,只能用作业务特征的修饰语,并应符合行业用语习惯,如国际贸易、国际货运代理等。
“中国”、“中华”、“国家”、“国际”等词作为行业限定词。
外商独资企业和外商控股的外商独资企业,名称中间可加“(中国)”字样。
以“中国”、“中华”、“民族”、“国家”、“国际”等词语开头。
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
不包括行政区划。
- 行政区划相同的企业等级;字号业务。
使用“中国”、“中华”、“国家”、“国际”等字样
企业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国家”、“国际”等字样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分级登记管理
国家工商总局主管全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核准下列企业名称:
地方各级工商部门负责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以外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核名申请书
用户在进行核名申请时,需要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并提交相关材料。核名通过后,用户可以下载、打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常见问题
核名时间:核名的时间因具体情况而异,一般情况下,系统会在用户提交申请后短时间内给出结果。如果名称存在问题,用户需要根据系统提示进行修改。
核名失败原因:核名失败的常见原因包括名称已被占用、名称不符合规定等。用户可以根据系统提示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申请。
后续手续:核名通过后,用户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到工商局办理后续注册手续。
萍乡市工商局网上核名登记系统为企业提供了便捷的名称预先核准服务,帮助企业避免因名称问题而导致的注册失败。用户在使用该系统时,应当仔细阅读相关规定,并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操作,以确保核名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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