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公司是否需要核名
设立公司需要进行核名。
核名的具体步骤和注意事项
核名的具体步骤
领取申请表:在工商局领取“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
填写申请表:填写拟成立的公司名称,
提交申请: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获取通知书:如果没有重名,工商局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遵循命名规则:公司名称一般由四部分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经营特点)+组织形式。例如:“深圳市众拓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避免敏感词汇:公司名称中不能包含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词汇,不能使用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不能使用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等。
注意事项1. 提前准备多个名字:由于现在注册公司的时候,名字特别容易重复,因此建议提前多准备几个名字。
核名的政策变化
根据最新政策,不含行政区划名称的企业将受到一些限制。已经登记的企业法人,在三个以上(含三个)省级行政区域内投资设立字号与本企业字号相同且经营一年以上的子公司,方可申请该类企业名称。此外,后续将无法新申请注册核名,只能已成立的公司变更升级为国家局名称。
核名是设立公司的必经步骤,需要提前准备好多个公司名称,并遵循命名规则,避免使用敏感词汇。随着政策的变化,不含行政区划的公司名称申请将受到更多限制,因此在选择公司名称时需要格外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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