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分公司需要网上核名的操作流程
一、准备工作在开始网上核名之前,您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和信息:
- 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2. 分公司负责人信息3. 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 分公司类型、住所、经营场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从业人数等基本信息5. 分公司经营范围、核算方式(独立核算或非独立核算)6. 财务负责人信息7. 联络人信息
选择所在地区的工商局网站。
注册账号并登录。如果有账号,可以直接登录。
选择“企业名称登记”选项。
根据提示填写分公司名称相关信息,并进行初步查重。
- 提交审核,等待工商部门的反馈。
- 若审核通过,打印系统生成的《企业名称网上预先核准告知书》(含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分公司名称不得与已注册的商标名称一致,以避免侵权纠纷。
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保留期为六个月,如需延长保留期,应在保留期届满前申请延长,且延长的保留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刻制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等必要印章。
二、登录工商局网站1. 打开浏览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三、企业名称登记1. 登录后,点击“企业登记注册”按钮。
四、提交审核1. 检查填写的信息是否准确、完整。
五、查看反馈信息1. 登录网上注册系统,点击“”查看申请业务审查过程反馈信息。
六、注意事项1. 分公司名称应与总公司名称保持一致,并注明“分公司”字样。
七、后续步骤1. 完成网上核名后,需携带相关材料到工商局现场办理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八、需要仔细准备相关材料和信息,并严格按照工商部门的要求进行操作。通过网上核名,可以确保分公司名称的唯一性和合法性,为后续的设立登记工作奠定基础。
希望以上步骤能帮助您顺利完成分公司的网上核名工作。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咨询相关专业人士或工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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