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工商核名有效期
核名有效期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和公司名称变更核准的有效期为6个月。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在有效期内,不得用于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延期申请有效期满前30天内可延期6个月,期满后不再延长。如果投资人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延长《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一次(六个月),经延期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得再次申请延期。申请延期时应缴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注意事项在预先核准企业名称延期申请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投资人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延长《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一次(六个月),经延期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延期应当在有效期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办理。
青岛工商核名的有效期为6个月,且可以在有效期满前30天内申请延期6个月。投资人如果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延长《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一次,但经延期的通知书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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