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核名通知书的定义]企业核名通知书通常是指企业核名通知书,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未经他人登记,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与国家领导人姓名及其他企业名称冲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发出核名通知书。
[企业核名的步骤]1. 核名:填写“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准备取的公司名称,可填三个备用名,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第二天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租房:要有房产证或居住证。如果要申请一般纳税人,房子最好大点,因为税管员要去看场地的。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
编写“公司章程”: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载“公司章程”的样本,修改一下就可以了。章程的最后由所有股东签名。
刻私章:去街上刻章的地方刻一个私章,给他们讲刻法人私章(方形的)。费用大概 20 元左右。
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联系一家会计师事务所,领取一张“银行询征函”(必须是原件,会计师事务所盖鲜章)。
去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银行会发给每个股东缴款单、并在询征函上盖银行的章。
办理验资报告:拿着银行出具的股东缴款单、银行盖章后的询征函,以及公司章程、核名通知、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一般费用 500 元左右(50 万以下注册资金)。
[企业核名所需材料]1. 所有投资者身份证复印件(如投资者为公司,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册资本金额及全体投资者的出资比例。
公司名称(最好是 5 个以上)、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地址、所属区域。
[企业核名预先核准通知书的相关规定]1.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需要在当地工商局领取。
新设立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办理程序: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备齐有关文件,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相关的设立(开业)登记申请书。
内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应提交的文件:
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投资人加盖公章)。
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授权期限。
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外资企业名称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全体投资人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核名的注意事项]1.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企业名称保持期,在此期间,企业的名称将被保留,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商业活动,不得转移,以免他人占用。逾期后重新解冻,若未被占用,可重新办理。
核名只是对这个名字的审核,对其他名字没有影响。
核名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办理前最好向当地工商局咨询确认。
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关于企业核名的问题,建议您直接咨询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获取最准确和最新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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