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核名通知书原件的获取]企业核名通知书原件是可以获取的。通常情况下,您可以到工商局领取。
对于新设立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内资企业需要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投资人加盖公章)、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授权期限),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还需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外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则需要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全体投资人的资格证明复印件以及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在核名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提交的文件如果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投资人盖章或签字。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延期应当在有效期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办理,申请延期时应缴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投资人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延期六个月,经延期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所有投资者身份证复印件(如投资者为公司,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册资本金额及全体投资者的出资比例。
公司名称(最好提供 5 个以上)、公司大致经营范围、公司注册地址、所在地区。
批准的公司名称。
工商系统物资输送。
取得公司营业执照。
刻制公司印章。
开立银行账户。
到税务局报到。
获取发票。
创业。
公司名称。
投资者身份证。
公司经营范围。
企业类型的选择要准确,应根据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具体类型进行填写。
经营范围的填写要与企业名称行业表述相一致,只需填写主要业务项目,可参照《国申请企业设立名称预先核准》。
申请企业设立名称预先核准、对已核准企业名称项目进行调整或延长有效期限的,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其中,自然人投资的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投资的加盖公章。
在原核准名称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对已核准名称项目进行调整,如住所、注册资本等。
对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延期,一定要在有效期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办理,并且申请延期时应缴回原件。
投资人有正当理由申请有效期延期六个月,但经延期的通知书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应在粘贴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上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
“投资人”项及“已核准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除外)”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 A4 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如果是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原件,申请人为原企业,由原企业加盖公章。在原核准名称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对已核准名称项目进行调整,如住所、注册资本等。
企业核名通知书原件的获取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办理,准备好所需的文件和材料,以确保顺利获取。
[企业核名的相关程序]企业核名预先核准通知书需要在当地工商局领取。新设立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办理程序如下:
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然后备齐有关文件,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最后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相关的设立(开业)登记申请书。
在注册公司时,核名所需材料包括:
注册公司的必要步骤包括:
注册公司所需文件有:
注册企业所需费用方面,政府费用全免,刻印章大约需要几百元,财税公司代为处理会产生一定费用。
注册企业的必要期限约为三天左右。
注册公司核名规定方面,住宅、办公室、商业和住宅用途都是可以接受的。
[企业核名的注意事项]在进行企业核名时,有以下一些重要的注意事项: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祝您企业核名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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