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自主核名需要提交材料
公司自主核名是指企业在准备成立前,依法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对公司名称进行预先核准的过程。这个过程需要提交一定的材料以确保公司名称的合法性和唯一性。
必须提交的材料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该申请书需要由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字。
代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如果选择代办服务,还需要提供代办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公司对其的授权委托书。
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文件:包括《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投资人的资格证明复印件:如果投资人为企业、事业单位法人、社团法人或其他特定类型的法人,需要提交相应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特殊情况下需要提交的文件:如申请名称中包含“中国”、“中华”等字词,需要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如果名称涉及特殊申请,可能需要提交额外的说明或证明材料。
-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 公司全体股东身份证3. 公司名称文件4. 代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5. 其他相关资料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具体要求可能会根据不同的地区和情况有所差异。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前往当地工商部门咨询具体的核名要求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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