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预核名需要的材料
合伙企业预核名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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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2. 公司章程3.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 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 填写《投资者委托委托意见》3.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4. 5. 合伙协议(组织章程)6. 所有合伙人名录及出资额7. 授权委托书8. 执行合伙人委托书
- 股东身份证原件(最好2人以上)2. 公司营业地址(注册地址)3. 企业名称(至少5个)4.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5.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万元以上)
- 申请书2. 公司章程3. 法定代表人及股东的身份证明4. 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5.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6. 投资者委托意见7.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8. 合伙协议9. 合伙人名录及出资额10. 授权委托书11. 执行合伙人委托书12. 公司营业地址信息13. 企业名称及经营范围
此外,如果涉及特殊项目,还需要到相关部门申请特别准证(前置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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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预核名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请注意,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照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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