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核名之后能否重新申请
可以重新申请
企业在进行名称预先核准后,如果需要更改名称,可以重新申请。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企业变更名称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内的企业名称的,由登记机关直接办理变更登记。
重新申请的流程
准备新名字:3-5个新名字,到工商局进行企业核名检测是否能用,待审核通过后前往线下办理相关业务。
填好公司变更表格:接下来需要将公司营业执照于刻章重新办理,如果公司有相应商标的话也需要重新申请。
变更相关业务:拿新的营业执照到税务局变更相关业务,如有银行账户也需要去开户行办理相关金融手续。
工商行政法规定:企业成立未满一年不能变更名称。
新公司名称应避免使用数字和字母:且不要使用已吊销或者注销不到3年的公司名称。
新公司名称不能违反竞争原则:更不能有损害国家利益的内容。
对公账户变更:如果公司有开对公账户,公司名称变更后,银行的开户许可证跟机构信用代码证也要做相应的变更。需携带新的营业执照和新的公章、财务章、法人私章前往开户银行变更开户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以及所有印鉴。
商标变更:根据现行《商标法》四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所以,如果有申请商标,变更了公司名称后,要做商标证书的变更。
其他证件变更:如果公司还在别的地方有用营业执照注册办理的证件也需要去变更名称。例如海关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科技型中小企业证书、食品经营许可证。
注意事项
企业核名之后可以重新申请,但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流程。在重新申请过程中,需要注意新名称的合法性和避免使用已被注销或吊销的公司名称。此外,还需要及时变更相关证件和业务,以确保公司运营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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