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核名和设立后去工商局领取的相关流程
一、企业核名的流程
准备材料 - 公司法人代表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 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 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 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 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 住所使用证明(根据不同情况准备相应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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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 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 - 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 提交的材料包括: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等
审核过程 - 工商局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大概需要1-3个工作日 - 如果审核失败,则需要重新提交申请
提交材料 - 核名通过后,确认好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等信息 - 在线提交预申请,然后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 - 材料审核通过后,会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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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执照 - 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及银联卡等,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
刻章 - 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等
材料准备 - 住所使用证明材料的准备分为三种情况:
- 自己房产:需要房产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 租房:需要房东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 - 租用公司名下的写字楼:需要该公司加盖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该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及租金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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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安排 - 核名申请的时间一般为1-3个工作日 - 预申请提交后,大概需要5-15个工作日进行审核 - 领取执照和刻章的时间视具体情况而定
二、企业设立后的流程
三、注意事项
四、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企业核名和设立后去工商局领取的过程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准备齐全的材料,并按照流程提交申请。在每个环节都要注意细节,确保顺利通过审核,最终领取营业执照并完成公司设立的全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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