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核名指南
公司核名是指在设立公司时,依法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的行为。在中国,公司名称的核名是由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的。以下是关于公司核名的具体信息:
核名地点
公司名称的核名可以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进行,
准备资料
准备以下资料进行核名:
- 企业要提交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情况说明,新设立企业提交投资人在2个以上省份(含2个)设立企业的情况说明(由全体投资人签字盖章),投资人多个的,至少有1个投资人在2个以上省份(含2个)设立企业;2. 变更名称的企业,提交该企业在2个以上(含2个)省份设立企业的情况说明(由本企业盖章);3. 自主申报承诺书,由全体投资人签字盖章。
注意事项
在进行公司核名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避免与已有公司名称重复:公司名称不能与已设立的同行业公司名称重名。
避免使用敏感词汇:公司名称不得含有宗教或政治色彩,不能与知名公司名称混淆。
遵守命名规则:公司名称应当冠以企业所在地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市(包括州)或者县(包括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
如果您需要进行公司核名,可以访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企业登记网上注册申报服务系统进行申报。同时,请确保您的公司名称符合相关规定,并准备好相应的资料。如果有任何疑问,您可以咨询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获取进一步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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