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关于分公司核名的规范:
分公司核名有着明确的要求。名称必须是中文,不能使用英文或者拼音。名称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不得涉及国家机密、宗教信仰、政治敏感话题等。
名称不得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省”“市”“县”“乡”“镇”“街道办事处”等字样,也不得包含与国家机关名称相似的字样。同时,不得包含与金融机构名称相似的字样,如银行、信托、证券、保险等。
分公司名称不得包含与其他企业名称相似的字样,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也不得包含与行业协会或者行业组织名称相似的字样,以及与地方特产品牌或者地方特色产品相似的字样。
名称不得包含易引起歧义或者误解的字样,不得包含违背道德风尚或者影响企业形象的字样。应当体现出企业性质,并能够体现出企业的特色,而且要适度简洁,易于记忆,易于传播。
例如,在上海注册分公司,核名一般在一网通办官网办理,名称格式一般是总公司名称全称后面加 XX 分公司。而在广州注册分公司,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名称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分公司核名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范和要求,以确保名称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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