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民政局民非机构核名相关信息]在南海区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慈善组织),举办者需向辖区所属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提出核名申请。名称必须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
对于民办非企业单位(慈善组织),名称自预先核准登记之日起 6 个月内有效。所需材料如下:
由出资人及拟任法定代表人共同签字的核名申请书(若申请人是自然人(国内公民),需要两人或以上,并在申请书上亲笔签字;若出资人为法人单位(公司、社团等),需要在核名申请书上盖单位公章。)2. 出资人及拟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出资单位的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如非申请人亲自办理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对于社区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自预先核准登记之日起 3 个月内有效。社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由“佛山市南海区+镇街名称+社区名称+字号+行(事)业或业务领域+组织形式”组成。
[南海区民政局及镇(街道)咨询电话]南海区民政局咨询电话:86239587镇(街道)社会工作局咨询电话:
桂城:86796857大沥:85512352九江:81865639狮山:86681156里水:85689250西樵:86880280丹灶:86610147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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