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民办非企业单位核名流程
以下是关于山东省济南市民办非企业单位核名的具体流程和相关信息。
一、名称预先核准1. 了解要求:拟申请成立市、区级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可以向登记机关了解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的相关要求。
准备申请材料:按照要求准备核名相关申请材料,到相应业务主管单位办理前置审查手续。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在相应申请表盖章,并获得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成立的批复文件。
提交核名材料:向登记机关提交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核名材料。登记机关进行审核,对于符合要求的,出具《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验资和审计:凭《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开设临时验资账户,将开办资金打入账户,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二、登记成立流程1. 网上申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申报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事项。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
可选择通过"支付宝"、"鄂汇办"扫码登录,也可点击新用户注册选择"个人登录"或"法人登录"。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点击""。
系统跳出提示框"当前IP所在地为武汉市,IP所在地结果",点击"确认"。
"在线办理"。
选择办理地点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点击"在线办理"。
""。
输入由登记机关提供的"通行证号",点击"下一步"。
完成资料填写,点击提交。
材料审核:登记机关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需将材料下载打印并签字盖章后提交至登记窗口。
实地考察和审批:经社会事务局实地考察后,登记机关作出审批决定。
领取证书和备案:民办非企业单位领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后30日内,凭《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及准予成立登记决定书办理印章刻制;到银行申请将验资账户转为基本账户,并报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备案。
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场地使用权证明。
验资报告。
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章程草案,内容包括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组织管理制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产生、罢免程序、资产管理和使用原则、章程的修改程序、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等。
规范的名称和必要的组织机构。
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
必要的场所。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务院民政部门的规定,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 **外资和非区域性外资企业或内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三、所需材料1. 登记申请书。
四、申请条件1.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五、注意事项1. 注册资本要求:无地域的公司需5000万以上的注册资本;无行业描述的公司名称,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经营范围应包括五大类以上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您可以顺利完成山东省济南市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核名和成立登记流程。如有疑问,建议咨询相关登记机关或专业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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