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市场主体全程网办服务平台企业开办自主核名操作指南]山西省市场主体全程网办服务平台的企业开办自主核名涵盖了丰富的内容和流程。全程网办系统包括了自主核名、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清算组备案、注销登记等相关业务。
对于企业设立登记,一般流程是通过“自主核名”模块申请企业名称,在设立环节依次填写设立登记基本信息、人员信息、多证合一填写、生成股东会决议及章程、资料上传,然后进行电子签名,提交设立数据。但企业为外国(地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时,不需要进行自主核名操作。
自主核名是申请人在外网进行名称自主申报,通过名称查重,在不违反名称登记条例下,完成名称申报业务申报。在自主核名申报过程中,根据企业的住所选择合适的名称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并点击“检查是否可用”标签对该名称进行查重,如果没有名称重复和违反禁限用规定,即可继续使用。
对于内资公司、外资公司、个体工商户,名称自主申报环节共分四步:填报经营范围—填报其他资料信息—为企业起名—填写股东/投资人/合伙人/经营者信息。其中外国(地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不需要走自主核名申报流程。对于外资公司,选择的经营范围应当符合《负面清单》的要求。之后,要继续补充完整名称的基本信息,如企业的住所、注册资金、登记机关、股东信息。录入完成后,点击完成按钮,完成自主核名的申报。股东是公司实际的出资人,按照出资比例承担责任,在此环节,要补充股东的相关信息,包括出资比例,认缴时间等。合伙人是指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合伙企业的组织和个人,根据承担责任方式对合伙企业承担责任,在此环节,要补充合伙人的相关信息,包括出资比例,认缴时间等,并选择其中一个合伙人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点击完成后,系统会告知名称已经通过。
对于分公司、分支机构,名称自主申报环节共分三步:分公司/分支机构名称—填报经营范围—填报其他资料信息。/分支机构企业起名,由于分公司/分支机构的企业名称需要以隶属企业名称+分公司、分支机构名称组合而成,因此在名称自主申报时,需要先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企业查询,再录入分公司/分支机构的名称,系统根据查询结果和输入内容组合成为分公司/分支机构的企业名称。之后,要继续选择分公司/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隶属企业的经营范围。要继续填报其他资料,如企业的住所信息等。
当企业因各种原因未在 1 个月内有效期内未办结设立登记事项时,那么需要对所属名称进行延期,延期后方可继续办理,该名称延期适用于企业登记无需前置许可的企业。
企业在设立过程中,无需打印承诺书和告知书,如果该名称的主营业务涉及到前置审批的,须到窗口领取;如果无法再规定时间内办理前置许可,须对名称进行延期,一般期限为 6 个月。
[公司名称在山西网上自主核名]要在山西网上进行公司名称自主核名,登录山西工商局在线服务厅或全流程电子化,在首页点击“独立核名”,如果没有用户名,可以在首页点击【独立核名】,系统自动弹出用户指令,客户浏览使用说明后,需在“”前勾选复选框,点击“接受”
名称组合方式只能选择:分区+名称+行业特征+组织形式。缺省为申报企业的申报接口。如需申报名称,可点击“行政区划”,选择企业住所及名称对应的行政区划。输入规模、行业特征、组织形式。进入行业特征后,系统会自动弹出相应的主营业务,可以自主选择,也可以点击配置的系统。组织类型:选择企业类型后,系统会自动匹配所选的组织类型。企业类型包括:企业、个人、农村合作社等。输入名称后,点击“Check for Availability”查看名称的权重。如果再次检查声明的名称,将显示提示信息,这意味着再次检查独立核名称。如果名称声明中,涉及禁用字,系统在声明名称时,会有提示。如果用户直接输入,点击“登录”;如无用户信息,请点击“注册”。在首页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点击“独立验证名”进行业务管理。
选择相应的住所行政区划、企业住所、注册资本、登记机关和经营范围。可以在系统中选择这些选项,也可以手动输入。系统会自动将手动和选择的内容组合在一起,并显示在组合的业务范围内。填写完成后,点击“完成”。系统提示:名称独立声明通过!名称申报成功,请在 30 天内在线报名或到工商局现场报名。您的姓名选择服务的序列号是。单击“OK”查看应用程序的名称信息。或者点击右上角的“声明列表”进行检查。声明名称成功后,点击“Notice”打印。通知
独立核名申报成功后,在申报清单中点击“设立登记”。
点击“业务办理-设立登记-名称预先核准通知”。填写企业名称和设立登记通知编号(即独立名称通知代码)。
[起名核名不再难!山西多地试点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此项改革的推行意味着申请人在试点范围内登记各类市场主体(外资企业除外),不涉及前置审批和无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预先核准企业名称的,都可以通过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上服务大厅”和“网上登记全程电子化”的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进行申报。企业名称由申请人在设立登记时。传统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在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改革后,申请人自主申报名称后直接办理设立,登记机关原则上不再核发名称证明文书。自主核名的名称无须再录入经营范围事项,该环节在设立时,进行相关的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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