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名所需材料
在注册公司过程中,核名是一个重要的步骤。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 - 申请书需要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这是核名申请的基础文件。
公司章程 - 提供公司的章程,这是公司运营的基本规则文件。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复印件。
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 如果公司有主管部门或者需要审批的机关,需要提供相应的批准文件。
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 申请书需要由全体投资人签署,表明大家对拟用名称的一致同意。
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 此文件用于明确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权限和授权期限。
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 如果公司名称中包含这些字词,需要提供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母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 对于分公司或子公司,需要提供母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股东大会决议 - 提供公司股东会关于设立分支机构的决议。
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 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住所证明文件 - 如果是租用的,提供房租合同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
-
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还需提交相应的许可证明
- 如果公司的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行业,需要提交相应的许可证明。
公司名称的选择 - 避免使用禁止(限制)作为企业字号的字词,如联邦、邦联、油田、三峡等。
避免与他人的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市著名商标、老字号的文字相同或者近似。
投资人要求使用的字号为“大××”、“新××”等,而字号的实体部分“××”与其他已注册企业的字号、行业相同,则必须是其全资子公司,或与其投资者完全相同方能使用。
材料填报要求 - 材料填报应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书写。
- 表式及文件、证件上要求本人签字的,必须由本人亲笔签署,不能以私章替代。
核名注意事项
核名是注册公司过程中的重要一步,准备齐全的材料可以提高核名的成功率。以上列出的材料清单和注意事项可以帮助您顺利完成核名过程。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相关政府部门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
如需了解更多公司核名、企业注册核名、商标核名、网上核名、关注了解更多公司核名等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