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公司核名流程
1. 预先核准申请
根据中国法律,无论是母公司还是子公司,在设立过程中都需要进行名称的预先核准。这是确保公司名称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有被占用的第一步。以下是详细的步骤:
准备相关材料:需要准备多个公司名称进行名称预先核准。一般来说,就是在总公司的后面加上“子公司”字样。
提交申请:将《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等相关材料提交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领取受理通知书:递交名称登记材料后,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获取通知书: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同时领取《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
避免使用与已有商标冲突的名称:确保拟使用的公司名称未被其他公司注册为商标。
遵守命名规则:确保公司名称符合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避免使用高热门、高频率的词汇,尽量使用冷僻字组合。
保留期管理: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保留期为六个月。如果企业在六个月内无法完成设立登记,需要在保留期届满前申请延长保留期,但延长的保留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 确定母公司和子公司关系
在核名过程中,需要明确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母公司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并且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且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 注意事项
在进行子公司核名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4.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了公司合并或分立等情况下的公司名称变更问题。《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也明确了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登记。
母子公司核名的过程涉及到了预先核准申请、确定母公司和子公司关系、注意事项以及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等多个环节。这些步骤是为了确保公司名称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中是独一无二的,同时也为了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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