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发的核名通知书
民政局发出的核名通知书是指在个体工商户或企业注册过程中,由登记机关(通常是民政局)出具的关于预先核准的名称的通知书。这份通知书确认了申请者所选择的名称符合法定要求,并允许其在一定时间内使用该名称进行后续的注册手续。
核名通知书的办理流程
以下是办理核名通知书的一般流程:
提交申请:申请人需要直接到登记现场提交行政许可申请。登记机关会在确认申请材料齐全且法定形式后,出具受理通知书。
审核过程:如果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登记机关可以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若不能当场决定,则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如有必要,经登记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七个工作日。
领取通知书: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后,若名称审核通过,将会收到《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还需提交相关的文件,如《个体工商户名预核准通知书》户口登记申请(备案)。
所需提交的文件
在申请核名通知书时,需要提交以下文件:
《个体工商户名预核准申请书》- 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香港居民: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内地通行证复印件(港澳居民回乡证)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
澳门居民: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内地通行证(回乡证)复印件或港澳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
台湾居民:台湾居民赴大陆通行证复印件。
行政区划: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指的是其所在县(市)、市辖区的名称,可以以所在的乡、街道或行政村、社区、市场的名称为后缀。
字号使用:个体工商户名称中可使用经营者名称作为字号。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不得作为字号名称,但行政区划的地名有其他含义的除外。
注意事项
打印核名通知书
核名通知书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打印:
前往当地工商局:申请人可以到当地工商局领取或下载官网上的《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完毕后提交材料。
提交审核:若公司名称及相关资料通过审核,工商局将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打印通知书:在名称验证成功后,可以在工商局打印核名通知书。
提交名称申请:向国家工商总局提交名称申请,通常在1-5个工作日内出结果。
审批通过:审批通过后,会下发一个核准通知书,需拿着名称核准通知书到落地地区办理落地。
注册资金要求:股东必须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省份或者直辖市投资有公司;如果核准的名称带有行业,注册资金需在5000万以上;如果是无地域规划无行业的公司名称,注册资金至少需要在1亿以上。
国家局核名
国家局核名是指通过国家工商总局进行公司名称的核准,其优势在于公司名称中不带行政区划,有助于提升品牌知名度和提供更好的企业保护。国家局核名的办理流程如下:
核名通知书是由登记机关(如民政局)出具的关于预先核准的名称的通知书,是注册个体工商户或企业的必经步骤。办理过程中需要注意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手续。对于特殊情况下需要进行国家局核名的企业,还需要满足相应的注册资金要求和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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