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企业预核名流程
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条件和要求
企业在注册前需要进行名称预先核准,以下是相关的要求和条件:
不予核准的情况:
申请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与下列情况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不予核准:
- 企业被撤销未满3年的; - 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未满3年的; - 企业因前两项所列情况以外的原因办理注销登记未满1年的。
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
- 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 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十八条的企业名称字号相同(不体现行业特征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 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 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 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企业名称的组成:
企业名称一般由四部分组成:行政区划+企业字号+行业+组织形式。
企业名称应当冠以企业所在地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市(包括州)或者县(包括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
企业名称的限制:
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
- 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 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 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 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 汉语拼音字母(外文名称中使用的除外)、数字; -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外国文字、汉语拼音、阿拉伯数字,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入口:
访问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scj.shenyang.gov.cn/)。
点击沈阳工商局网上企业名称申请入口。
提交申请材料:
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签字、盖章;内含委托书)。
提交投资人(股东)的明(自然人为复印件、企业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材料若为外文,应附加盖翻译公司公章的中文翻译件。
审核过程: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企业名称进行审核,时间一般是1到5个工作日。
若审核通过,会下发名称核准通知书。
拿着名称核准通知书到落地区域办理落地。
落地完成后的注册流程:
- 按照普通公司的注册流程办理注册事宜。
名称组成:
行政区划+企业字号+行业+组织形式。
企业字号+行业+行政区划+组织形式。
行政区划+企业字号+组织形式。
特殊情况: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下列企业的企业名称可以不冠以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
- 全国性公司; - 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进出口企业; - 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企业集团;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 历史悠久、字号驰名的企业; - 外商投资企业; - 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
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或“国际”字样:
“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作为行业的限定语的企业。
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 URL: http://scj.shenyang.gov.cn/
咨询和纠错:
- 邮箱: 718922066@qq.com - 办公时间: 工作日, 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30
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申请流程
三、注意事项
四、联系方式和办公时间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您可以顺利完成沈阳市企业的预核名流程。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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