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商局官预先核名系统
系统概述
河南省工商局官预先核名系统是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方便企业办事,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发展而推出的一个网上预先核准企业名称的系统。该系统通过计算机网络受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审核后将结果再通过网络反馈给申请人的企业名称核准方式。
系统操作流程
申请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
在进行企业名称网上预先核准之前,需要注意的是,申请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与下列情况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登记主管机关不予核准:企业被撤销未满3年的;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未满3年的;企业因前两项所列情况以外的原因办理注销登记未满1年的。
网上核名受理范围
河南省工商局官预先核名系统的受理范围包括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类型的企业名称。
网上核名操作规程
企业名称申请人通过互联网登陆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进入网上服务大厅,按提示填写提交企业名称网上预先核准申请。
网上核名实行初审、核准两级负责制,拟设立企业的登记机关作为名称初审机关负责名称初审,初审通过后报名称核准机关核准。当初审机关同时也是该企业名称核准机关时,网上核名的初审和核准由初审机关一并完成。
名称初审机关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网上核名申请,对属于本级登记管辖的企业进行名称初审,符合规定的,报名称核准机关核准,不符合规定的,将原因和修改建议反馈给申请人;对不属于本级登记管辖的企业,名称初审机关负责通过内部业务网将网上核名申请转至有登记管辖权的初审机关办理。
名称核准机关对初审机关上报的网上核名申请,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申请人,不予核准的应明确告知原因和修改建议。名称核准后,申请人应当在核准之日起15日内到名称核准机关提交真实有效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材料,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逾期未办理或未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的,网上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不再予以保留。
注意事项
在使用河南省工商局官预先核名系统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企业名称不得含有的内容和文字: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汉语拼音字母(外文名称中使用的除外)、数字;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外国文字、汉语拼音、阿拉伯数字,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河南省工商局官预先核名系统为企业提供了便捷的服务,但企业在使用过程中也需要注意遵守相关的规定,确保企业名称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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