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工商总局核名条件
以下是深圳工商总局核名的主要条件和相关要求:
一、基本条件1. 国家局批准的:企业名称需经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批准。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的:企业需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进行登记注册。
注册资本要求:企业的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遵循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其他相关规定。
二、特殊条件1. 企业经济活动性质: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应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5个以上大类。
企业注册资本:企业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1亿元以上或者是企业集团的母公司。
名称唯一性: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中字号不相同。
三、名称结构1. 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例如,“中资控股有限公司”中,“中资”为字号,“控股”为行业特点,“有限公司”为组织形式。
四、特别要求1. 使用特定字样:使用“中国”、“”、“全国”、“国家”、“*”等字样,需获得相应的批复。
无行业类别:对于无行业类别的企业,注册资金要求超过1亿元人民币(含1亿元)或是集团母公司。
外资企业: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外资投资性企业注册资金要求3000万美元(含)以上。
五、注意事项1. 预先查询:每次上报的名称可以预先查询,避免因名称重复而被退回。
经验丰富:具备多年的从业经验和熟悉的业务环境,能够解决疑难问题。
节省时间:免去了企业宝贵的时间及往返北京的费用。
六、办公时间和联系方式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
投诉举报咨询电话:0755-12315、12345。
投诉举报咨询电子信箱:12315@mail.amr.sz.gov.cn。
七、其他服务1. 开办企业一窗通:提供企业注册的一站式服务。
商事登记簿查询:查询企业登记信息。
企业注销一窗通:提供企业注销的一站式服务。
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名称唯一性等。此外,还有一些特别要求,如使用特定字样需获得批复,无行业类别的企业注册资金要求较高等。企业在申请核名时,应提前了解这些条件和要求,确保顺利通过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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